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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社科院专家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
2014-10-28 18:51  

 

20141027    来源: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1024日上午,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在院三楼会议室,邀请我院有关学者举行座谈会,在第一时间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进行解读。会议由省社科院副院长刘玉堂主持,院党组书记张忠家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刘玉堂副院长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昨天刚刚闭幕,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发挥思想库的作用,社科院科研处结合前期工作部署,组织我院专家学者在第一时间“发声”,传达学习全会精神,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意义也非常重大。

  政法研究所所长凌新认为,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并把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今后法治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摆在了很高的位置。近年来,我国的司法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一方面法院审执结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案件审批质量也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另一方面,老百姓对司法的意见却越来越多,司法公信力不升反降,出现反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当前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必须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树立司法权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有效地避开“塔西陀陷阱” ,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马哲研究所所长苏涛表示,四中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背景下,回答了三个问题:以经济体制改为重点,政治体制改革如何跟进、如何破除利益羁绊和进一步找到改革突破口、如何维护全面深化改革公平正义这一价值目标的问题;政府职能转变中,政府自我革命动力何在的问题;重拳反腐背景下,如何把握充分利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推进反腐败的问题。四中全会新亮点、新提法很多,是对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的贯彻落实,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开拓了我们社科研究的新领域。

  张楠博士在发言中谈到,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写入公报,这标明了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决心,也意味着我国的“法治”建设走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建国以来,中国国家治理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军事家治国,工程师治国,经济学家、法学家治国。建国初期我们的国家、城市管理者都是从军队中提拔产生,军事家就是政治家。中期的国家管理者大多是各技术领域的高级工程师。十八大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中,大多具有人文社会科学背景,其中经济管理、法律、政治学等领域最为集中,相对而言,新一届中央领导更懂得完善和建立制度的重要性,这是一种人类政治文明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步入法治时代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空前,反腐是治标,依法治国才是长远,“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必将激起新的反思,国家管理也将开创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楚文化研究所副所长陈绍辉在发言中谈到,“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依法治国,贵在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行为规范,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把法治精神融入规范社会行为的核心价值观,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只有“德法并举”,方能长治久安。

与会专家畅所欲言。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付智能表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是关键。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法研究所副所长李海新谈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黄肇漳副研究员认为,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深度解放社会生产力,就是要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变行政手段管理为主为依法管理为主,市场化、社会化、法制化是三位一体,不可分割的。关明副研究员表示,要真正落实“依法治国”,意味着要怎样解决好“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要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考核党员干部的重要条件,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兼收并蓄中西法律的精华。

  张忠家书记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四中全会精神是新一届中央领导执政理念的具体化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有法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群众路线教育、大力反腐倡廉都是法治建设的前奏。全会公报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目标、体系、任务,为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就是要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一体的,必须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面守法,通过法治化来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推进依法治国,党员干部是关键,要提高和培育法治意识。作为党和政府政策的具体执行着和贯彻者,党员干部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要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社科院的专家学者,要认真做好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研究、解读、宣传工作,这是下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会议精神,用通俗的语言、接地气的方式,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将其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全院科研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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